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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狂人日记》有感1000字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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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狂人日记》有感

作为文人,鲁迅站在历史的拐点,他的文学作品都有独特的个性。读了一些鲁迅的作品之后,觉得鲁迅真有反抗精神和批判传统的意识。近日,我又重读了他的白话文小说的开山之作《狂人日记》。作品通过一位疯子的日记,意在揭露封建家族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是吃人的社会。

读《狂人日记》有感1000字

这篇小说是鲁迅白话文小说开篇之作,可是在小说正文之前,却用文言文作了一个小序,我读后第一感觉就有点不伦不类。再往下读小说正文,更觉得是疯人说疯话,有点不走正道。如果一般人写出这样的文章,至少我会觉得作者是个不健康的人,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但是越往下读,越觉得语言的真诚,直逼你的内心。所有正常人的言行都经过了思想的过滤,唯有疯子是不会作假的,因为他不会控制自己的思想,如果会,就不是疯子。所以他的语言是内心的.真诚流露。如果能理解疯子的这个特点,就能感悟到鲁迅选用疯子作小说主人的妙处。小说就是用一个疯子的言行描写社会和人心,疯子是不会绕弯子的,只知道实话实说。别的小说写旧社会的罪恶用各种方法铺垫,最终使人物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不得不就范,最后得出封建家族制度和礼教是吃人的制度。而鲁迅的《狂人日记》是直接的、赤 裸裸地指出当时社会是吃人的社会,因为是疯子的日记,就毫不掩饰。并且,一开始我们就会发觉狂人发疯的原因是当时的环境逼的。由于是疯言疯语,作者就故意一会儿让狂人说真话,一会儿又说疯话,在我看来这就大大的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鲁迅的小说也并非每个字都包含着是深不可测的思想。严肃的思想一定用中规中距的方式表现?为了让读者愿意读下去,为什么不可以设置一些玄念(并非用错字),要知道鲁迅本身是很幽默的。比如第一章节“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我不见他,”他是谁?为什么见了会精神分外爽快。我读到这里感觉没头没脑,读完全文也没找到。为什么特意说赵家的狗看“我”,“我”我就怕?是怎样的人会对一只普通的狗怕得有理。这些都是正常人不应该有的举动,第一感觉是鲁迅在忽悠读者。东一榔头,西一锤,让人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到后来,忽然感觉,第一节表现的是一个疯子刚发病的时候的思维。疯子发病也应该有一个由轻到重过程吧!读完整篇小说,又发现小说各章

节的篇幅呈棱形分布,两头字数少,中间字数多。这是不是从形式上反映出疯子发病的过程:开始发病,疯子说话不多,慢慢病发足了,见到谁都有一肚话滔滔不绝地诉说,发病结束时,话语自然又少了。然而疯病是不稳定的,所以中间六、九两章字数很少。这样看来,小说《狂人日记》不正是记录了一个间接性精神分裂症一次完整的发病过程吗?看来鲁迅也是会玩结构的。

读这篇小说的另一个感觉就是鲁迅的学识非常渊博,一篇不足五千字的小说用了古今中外的历史典故不下十个,而且都是信手拈来举重若轻,都为小说中心服务。这些典故恰到好处的使用,有力的支持了狂人古怪的想法,让人觉得他的想法虽然古怪,却又可信。这不值得深思吗?

整篇小说写了种种吃人的例子、方法、人物,读着读着,感觉我的心好像被人捉住,有点紧张,有些害怕,有点压抑。虽然没有直接描写某个人吃人的场面,但小说间接地透露了许多人吃人事情,让人感觉人吃人的事情就在身边。读完了我想,鲁迅用一个疯子的眼光,用古怪的语言揭露那个社会,当时的社会真的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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