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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实习日记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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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一天又过去了,今天一定有不少的收获吧,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篇日记了。那么写日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学毕业实习日记7篇,欢迎大家分享。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汇编7篇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1

因为昨天收到刘律师的通知,今天我需要陪同一起去广州出差,要去会见广州某投资担保公司的董事长洽谈聘请刘律师为该公司法律顾问的事宜。今天是我第一次出差,心理既紧张又兴奋,起床后选了一条比较大方正式的裙子穿去上班为自己特殊的一天加油!在中午12点左右,我们到达该公司大厦,几位合伙人热情地招待了我们,而后我们一起用餐,在饭后,刘律师和黄董事长商议关于法律顾问的事情,我在旁边作谈话记录。我忽然才发现,其实打字快也是一种能力啊,可以把事情快速记录下来,以争取时间核对和矫正。这是我为公司所作的第一次谈话记录,看起来他们的谈话很顺利,我也体会到了中国人喜欢在饭桌上谈生意的特殊文化。今天第一次出差,感觉很奔波,也很累,但是幸好,一切都按计划进行,我也替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事业上升一步而喜悦~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2

20xx年5月7日 晴

第一天的工作,庭长分派给我们两位实习生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这是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也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审查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调解书或者裁定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由于老城法庭的案件比较多,因而工作量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实习的第一天就在埋头苦干,时间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老城法庭是澄迈县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期望着能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都说在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实习,学到的东西比较多,一点也不假,在农村地区,民事案件涉及的金额一般都不是很大,但这些案件却相对复杂。农村人维持交际的很多东西是不能拿到纸面上的,有许多信任和道德观念而成的习惯作为基础,一旦这些习惯延续下来,但信任和道德破坏了,那么这些问题是很难拿出来被证明的。生活事实更难恢复,法律事实更难认定。这样的结果就是案件的高难度性和复杂性,并且其中纠缠了多种人际关系因素,盘根错节,难以理清,这实在难为法官了。

而曾庭长是一位十分有耐心的法官,他告诉我们在法院最常见的不是开庭,而是当事人和法官在一起聊。法官要苦口婆心,说话要有理有据,让他们不断反思,最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是那么容易“驯服”的,很多该说的都说,该谈的都谈了,他们就不愿意配合,期望尽早拿到法院的判决书。还有一些当事人之间积怨已深,打官司就是为了争口气,他们当然不可能同意调解。这就要看法官的调解技巧了。

调解的方法技巧确实是一门学问,听说老城法庭的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很高,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看来我也能够借此机会多跟庭长和其他的法官们多多学习一些调解的技巧了。

第一天收获还是不少的,希望往后的日子能够继续加油,让这次毕业实习成为我本科学习生涯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20xx年5月9日星期一 提审

今天是来到检察院的第三天,在大家看来繁琐的整卷工作是那么的无味,可我还在那有条不紊的干着,和我相处时间久的人都会知道,我这人不喜欢抱怨,一旦自己着手做了,不论是难是易都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完成它,也许你觉得我傻,可我就是这样的人。科室里的人大约看出了我的脾气说要让我放松一下,决定带我去提审。

虽不是第一次实习,也不是第一次去提审,但是心里却有着说不出的兴奋劲儿。还是像往常一样,提审前先仔细的阅读卷宗,拿到卷宗,看到封面上写着某某故意伤害,让我联想到也许是因为打架而被刑事拘留,可仔细阅读了卷宗却不然,明明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怎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报请逮捕呢,于是我仔仔细细的抠着每一个细节,最终我发现在卷宗的最后附着公路管理部门的道路封闭通知,而恰巧这起交通肇事案就发生在这段封闭道路上。于是我仔仔细细的询问办案人员这样定罪原因是否是自己认为的那样,结果是肯定的,可这样的案例在学习中却很容易被误导为交通肇事,虽然这两个罪名的惩罚程度相当,但这全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么好的案例也许只能在实习中发现。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3

经过周末两天的准备,我根据周小姐的要求拟了一份婚车租赁合同,今天晨会过后交给了刘律师亲自审阅。刘律师过后的评价是,格式正确,内容规范,但是没有站在某婚礼策划公司的利益角度草拟相合适的合同。我听后,心理挺失落的,我才明白合同需要“量身定做”的意义,虽然这是一次挫折,但是我不怕失败,今天一整天的时间,我都在向刘律师的助理请教和指点,其实出现这样的问题,我总结出来的结果是,我没有深入去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经过了一个下午的学习,把合同修改了很多次后,确定了最终版本,但是也没交给刘律师,我想今天晚上再争取一晚上的时间研究,这样,可以再完善那份合同,以免出错。就这样,我结束了忙碌的一天~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4

在话务室工作了一周后,今天重新回归岗位,不仅觉得自己变得自信了,还觉得自己变得更喜欢微笑了。刘律师说,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开始接触公司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因为这一部分专业性强,所以要等我们对其他业务有一定的操作能力后才能开始展开知识产权方面的学习。在学校,我的专业并不是知识产权方向,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兴趣。以前我认为知识产权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要防止权利被侵害,但是当我看完卷宗后我才发现,关于知识产权并不仅仅存在于商标侵权,而更多的是在商标品牌前期维护方面。刘律师说要入门知识产权知识的维护方面,首先要了解一个商标品牌的创造意义,所以建议我们先阅读一本关于此内容的书籍。后来我决定阅读的是约翰.菲利普.琼斯所著的《广告与品牌策划》。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5

今天是在律师事务所的最后一天,时光飞逝,瞬间这两个月的实习期就到了尾声。今天的天气还是很晴朗的,尽管今天预示着我们的离开,但是我相信,离开是短暂的,维护社会正义的决心是全世界的愿望,我们不会因为地理的分开而使彼此的心分开。今天的任务很少,主要是处理申请实习鉴定 的事宜。刘律师在晨会结束后,告知我们交接完手上的工作之后,每人抽时间写一份工作体会,然后上交给他以作记录。我想,他是因为怀念我们,希望我们回忆在律所的酸甜苦辣,好为真正踏出社会作最后的心理准备。眼看马上就到下班时间了,大家都是依依不舍的,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大学,但是为了同一个梦想而走在一起,并打算为此梦想奋斗终生,可见是多么有缘有份。刘律师为了奖励大家,晚上全体律师事务所员工一同聚餐,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实习生活,我只想告诉为中国法制建设努力的战士们说一句:奋斗吧,少年!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6

今天说来自己很幸运,本在侦监科实习应该是没有开庭机会的,就是因为寒假在公诉科实习跟科里的李哥很熟悉,想让他带着我去看看庭审现场,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兑现了。

由于自己之前从未见过庭审现场,所以就一直向在公诉科实习的同学打探旁听的规范,我一直觉得我们不是工作人员是不可以坐在公诉席上的,可就在今天,让我吃惊的一幕发生了,这位李哥却把我从旁听席上喊了上去让我坐在公诉人的旁边,一下子所有人的目光扫向了我,从没有这么威风过,自己心里还美滋滋的,心想我只需在这里好好地享受着这次威风,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开庭“!期待已久的庭审现场开始了,就在我享受这一刻的时候,李哥从旁边拿出了起诉书,让我宣读,一下子我有点蒙了的感觉,案情是什么样的我都不知道,更何况去宣读这张从未见过的起诉书,李哥的这一个要求让我不知所措,也只好答应,既然答应了就要做好,这是我一贯的做事风格,在这么庄严地地方宣读真的是第一次,但是我告诉自己,要放松,稳住,张会雅很棒的,就在我思考的功夫,该轮到我宣读起诉书了,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放松,然后我用普通话大声的读了起来,刚开始难免有些紧张,可读到中间自己竟然没有感觉了,读着读着竟发现马上要读完了却那么的不想让这一刻结束,终究我还是很流利的读完了起诉书,那一刻自己别提有多么的兴奋,李哥点点头说,很好,字正腔圆,珠圆玉润,哈哈,当然听到这话我们满足,李哥说,第一次像这样的经历是值得珍藏的,当你以后回忆时,你会觉得很难忘,是的,我记得自己的这次经历。今天也许我终生难忘,可这背后我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给我这次机会的李哥。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7

20xx年7月13日 星期四

经过了几天的接触,和刘老师已经比较熟识了,所以今天刚一开始就兴致勃勃与他聊起来。聊我的大学生活,聊我这几天的实习见闻,聊中国的法制环境,还有我们共同感兴趣的民商法。

由于与他的距离近了,才发现他一直在看的是统一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原来他还没通过司法考试。怪不得在整理案卷时,只是在书记员的项目看到他的名字。

聊了会司法考试,刘老师把话题带回了校园。

“不说这个了。说说你们在学校都学什么吧?”

“学的很多,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三大诉讼法几乎经常用的都学。”

“你最感兴趣的是哪科?”

“民商法吧,尽管有的特别难懂。”

“你们有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应该好好学呀,过了司法考试进法院工作就容易些了!”

我心里一想,学肯定是要好好上的,不过司法考试哪有那么好过,要不你怎么还没过呢?而且我还不愿意来这地方呢。

“本科生不过司法考试能进来吗?”

“原则上可以,可以进来当书记员,但实际上几乎不会要本科生,这里凭关系的很多,你要有关系什么都好说!”

“嗨~我看我还是不来这里了!”我叹息道。

“想自己当律师吗?很不错。赚得不少!”

我看着刘老师,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继续敲着键盘。回想着今天把话题带回了校园所说的一些话,我满脸无奈着望着前方,看到了一路坎坷……

20xx年7月14日 星期五

今天刚一上班,就觉得进入了大杂院。几个法官包括刘老师在隔壁的.办公室里吵着一个棘手的案件,另外一个办公室里也聚了一大堆人,叽叽喳喳的不知道说什么,两堆声音都不小,楼道里回响着,其他的办公室里都没什么人。

输入完了会议资料,突然看到沙发上摆着一大堆杂志,怎么堆了一堆,没人来领,表面已有一层灰了。我拿了一本,吹掉表面的灰尘,看了起来。里面的文章都是在职法律工作者写的,实践性强,但理论深度低。我随便读了几篇民商法的,便感觉厌了。觉得里面的内容和在学校的都差不多,而且多数不如学校读的理论著作。

无聊的浏览起彩页,基本都是省高院会议时照的,看着那伙省高院的领导干部们,各个都是头发带着亮,额头冒着油,脸蛋堆着肉,一股油腻感,尽管照片上只有脑袋,但心里想着脑袋下面肯定被一大饦肉顶着,腐败呀。

李哥开门进来说。“这有一堆答题卡要图。”

“看来又是体力活啊!”我笑着说。

“昨天刑庭的实习生画了一天黑心圆,据传走出法院时看见满天的黑子。黑子游离于太阳之外,还以为又有科学新发现呢!”

我也要验证一下了,幸亏这几天打字练得手快无比,在眼睛迷茫以前终于完工了。

“明天咱们庭有个案子,你愿意听得就过来!这是卷宗有空看一下。”一个法官抱来一堆案卷走了。

在法院看庭审跟打字比应该算是一件逍遥无比的事情了,当然要去了。

20xx年7月17日 星期一

跟前几天一样,早上打水,清扫完,又打了会儿字。靠到了开庭的点,跟刘老师打声招呼就跑去听审了。

今天审理的是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晚上睡不着,就想自己学习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其实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20xx年7月18日 星期二

今天又打了一篇催告当事人履行判决的通告,现在法院里审理名师案件,能调解的就调解。因为判决的话,能尽快履行判决的很少,等到强制执行的时候,被强制执行人大多突然变成穷光蛋了。

在立案厅闲逛时,看到一位老人在咨询五保供养的事,便帮忙查了一下,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五保供养的内容是:(一)供给粮油和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四)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五)妥养办理丧葬事定。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毕竟这不是法院的业务,跟大爷聊了一会儿,就劝他到村委或者政府去看看,在法院经常看到有老人为赡养费状告儿女的,中华民族的传统,一直是尊老胜于爱幼,可现在全家人围着孩子转,对老人的关心越来越少,实在应该多多立法保护老人们的权利,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20xx年7月19日 星期三

今天又去听庭审了到了审判庭,里面早已炸了锅。几个老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正用方言在那叫嚣,听不清楚文字,却听出了怒气。每个人都好像刚吞了炸药,张着大口,气氛甚是热烈。不知他们是想把对方吃了还是想把这房顶掀了。

法官与书记员就位了。几位老人都老实了。

案情其实很简单:上诉方的土地使用证被县政府撤销,颁给了被上诉方,被上诉方就盖了房子。一审上诉方状告被上诉方归还土地,败诉。争议焦点就是土地使用证,被告凭此自然获得土地使用权,原告应该质疑土地使用证,申请县政府,打行政官司。

但是上诉方的两位老人年岁大了,脑袋糊涂,几个法官给他俩解释了半天还是没听懂,执意要告被告打民事官司。按照司法审判实践:调解为先,开庭在后。几个法官开始试图说服上诉方撤诉进行调解。

按照规定,除了诉状上写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其他人不能在庭上发言,除非办理代理证。老太太忘记办理代理证,被法官请下了上诉席。调解开始,上诉方的老头通情达理令人吃惊,原以为可以迅速调解结案,坐在下边的老伴一嗓子:

他占了我家的地盖房子,凭什么不告?”老头坐那开始迷糊,“

急死我了,那老太太糊里糊涂听不明白,又不认真听,就在那嚷了!”

我想要有律师在,就轻松多了!。看来律师存在的价值不光是为当事人伸张正义,还有让法庭秩序有序和谐。听得实在没意思我便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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