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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实习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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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目的

行政诉讼法实习日记

法学是以法为研究对象,必须具有实践性特征,法来源于社会实践,故法学的学习必然性的也必要和实践相结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书本上的东西只是一种理论,俨然都还未成为我们的所需的真正了解的东西。通过切身的实践加上理论知识,无疑是我们理解知识,掌握知识最好的途径。利用寒假期间的实习,对民事诉讼法进行切身的实践,补充课本上学习不到的东西。通过寒假的实习,能够准确的分析民事法律关系,更加全面的了解民事纠纷的各种处理途径,并且也能够粗略的掌握了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当然,通过寒假的实习,拓宽自己的法学知识面,对法学有深层面的了解及见解,能理论联系实际,认清实际工作中与理论中法学存在的哪些不一致的问题,为以后的学习工作能指明方向。这个寒假,应学校学院的要求,我联系了福建省民政厅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为我的实习单位。

二、实习单位介绍

我实习的单位是福建省民政厅,实习地点是: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我省的民政厅分为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救灾处、社会救助处、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福利慈善处、社会事务处、双拥共建工作办公室、老区建设发展处、人事处(社会工作处)组成。派出机构主要是,纪检、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驻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直属单位有如福建省救助管理总站和福建省南靖安置管理站等机构。我在民政厅内设机构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和协调落实有关安置政策;指导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军用饮食供应站的建设和管理。

三、实习经过

此次的实习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2月7日,这样的实习不短也不长,在实习中能够学习到一些东西,但却也不是那么的齐全。法学的边界是无穷的,我只能在我有穷的世界里,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实习较以往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实习有所不同的,便是此次前去的是政府机关部门,而不再是法院了。

实习第一天心里很忐忑,不是因为怯生,而是因为没有去过政府机关里面实习,自己仅凭着课本上那些对政府机关的介绍与认知,根本就没有真实的去实践过,这就是忐忑的原因,并且自己又希望能通过这次的实习或多或少的认识到更多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知识,所以心里也充满了希望。这天那边的工作人员带我了解了民政厅的机构组成,并且简单的介绍民政厅的`职责。第一天民政厅的主要轮廓就在我的脑海里有了大概的印象。接着我就来到我自己实习的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这个办公室的服务对象比较特殊,主要是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实习的过程中还会有相关被服务对象会来办理这些复员退伍军人和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手续。

在实习过程中,主要有几个问题被围绕着,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烈士子女遗漏登记申请重新核实纠正,需什么手续?退伍补助的发放问题等。在这其中有一个人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具体情况如下:我叫罗四四,我妹妹叫罗五五,我哥哥叫罗土生。我父亲叫罗福孜,是烈士。普查时,可能是出于农村习惯,只统计了我哥哥,未将已出嫁的我和我妹统计为其子女。近年来,国家政策将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列为优抚对象,我哥也已列入其中。我和我妹都已60多岁,无退休金,且从未享受过定期抚恤金。现恳请重新核实登记,并列入优抚对象,那如何办理手续呢?这是当事人向我们咨询的一个问题,首先相关的工作人员跟他说明烈士老子女的身份认定工作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核定、审批。再者跟他解释只要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后,报乡(镇、街道)复核。县级民政局还将组织专人再次进行身份核实,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满后再统一上报。

在实习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自己独有的处事方式,在解答民众问题时千万不能急躁,一步一步的积累处事的经验。这样才能够用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有所作为。

四、实习心得体会

实习是一个我们与社会接触的大平台,是我们在大学这个还未是真正是社会的社会中与外界的一次大接触。实习不仅是学校布置给我们的一个作业,更主要的是这是我们以后的工作生活中的一个衔接点。实习过程中,我们总是会很专注的把课本上的知识和实际相结合。并且在实习的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态度严谨端正,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此实习之行,可谓值得。

在实习过程中,体会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在我国法律的更新速度之快,我们要与时俱进,时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当然我们要思考为什么我国的法律法规会变化如此之快呢?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法规比较不健全,而且我国的人口数比较多,要制定一些令大众都满意的法律法规也绝非易事。所以对于法律更新,政府工作人员要及时的使自己的大脑更快的进行知识的武装,使我们的政府工作能够更好的进行下去。并且要把这些公开出来,能够做到信息公开,让更多的民众能够了解到法律的更新变化。

(二)、法学这么实践性的学科,我们的知识绝对不可以停留在书本上。在法律的实践性过程中,法律知识必须与实际相结合,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法律的作用。还有,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为人民群众服务。当然对于自身来说,我的体会就是要巩固好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提高自己的细心程度,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德操行。在法院的实习的过程中,通过我们认真的观察,能够把书本上的知识加以巩固,得以更好的记忆与理解。

(三)、实习过程中,我不免的看到政府的工作人员对待来访的民众态度不是很好,会表现急躁,不耐烦,这是不好的。政府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民众过来咨询,但是他们专业知识不够,只能咨询,这时作为政府代表的我们如果这样的对他们,他们对政府的印象会怎样。所以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不甚至是任何一个人,我们都必须不急不躁,这样才能更好的在社会上立足。这也是一名合格的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有的。对于这些工作人员我们必须予以教育批评,设立群众监督的,设立意见箱,民众可以直接予以投诉等方法。

(四)、作为一名政府的工作人员,要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在此同时,我们也应该从生活的实际中,去揣摩当事人的心情,更好的承办好每一个案件。当然还有,司法工作人员还要不断的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脚步,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我们亦是如此。

感谢这次的实习,感谢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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