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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成长日记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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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时间眼看就要结束了,相信你有很多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日记了。你所见过的日记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成长日记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成长日记汇总七篇

成长日记 篇1

9月28日星期四。

阳光明媚的今天,我让隔壁的奶奶带些绿豆来。我还带了一个透明的脸盆,在脸盆里铺了两三层纸巾,并轻轻地把绿豆放在纸巾上。这样,我的绿豆就会被种下。除了发芽,一切都准备好了。绿色的外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就像一件由宝石制成的外套。看起来很棒。我往绿豆上倒了些水,以防它变干。

从10月2日星期一到现在已经几天了。我的小绿豆怎么样了?我怀着好奇心来看他们。嘿!绿豆的表层已经脱去了外衣,它柔软洁白的身体已经显露出来,就像婴儿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一样。身体上长出了一个芽,就像蜗牛的触角一样。一些绿豆的芽还在向上生长,还有许多豆子没有发芽。应该是因为绿豆太多了,而且太拥挤了。当我拿着手电筒拍照时,道格似乎用绿光迎接我。一些绿豆芽像拐杖,一些像绿色的葡萄藤,还有一些像镰刀,以各种形式割草。绿豆的茎直立着,好像在保卫他们的家园。我感觉到绿豆光滑的身体和花蕾,感觉真的很酷。然而,当绿豆发芽时,味道很差。我闻到一股酸味,味道有点难以置信。

10月5日星期三,阴天。

今天,当我完成作业时,我又想起了我的小绿豆。所以,我拿着脸盆仔细研究了一下。在灯光下,绿豆的绿色外套看起来很刺眼。绿豆已经脱去了大部分的衣服,小花蕾逐渐变成了大花蕾。它的长度大约是2厘米,像一把雨伞的手柄。一些绿豆皮也逐渐变红。这些大花蕾就像鱿鱼的手臂缠绕在其他绿豆上。绿豆就像逃离的人,摆脱包裹在自己周围的花蕾。哈哈,这太好笑了。

10月6日,星期四,阴天。

今天,我一放学,就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绿豆宝宝。我不知道他们今天怎么样?我一进房间,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他们不是都死了吗?当我仔细观察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大约3厘米长的豆茎居然有叶子。叶子上有几十条纹理,和蚕吐出的丝一样。每个豆茎有两片叶子。叶子从豆子上伸出来,豆子的外壳完全脱落了。豆子和树叶的组合看起来像一条伸出舌头的蛇,好像它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说:“这是我的.领地。我对此负责。你们谁都不能进来。”我记得我很久没有给它们浇水了。我很快拿来水壶,倒在豆茎上。浇好水后,树叶看起来非常刺眼,盆子立刻呈现出新的样子。我非常开心。

10月8日星期六多云。

时间过得很快。我的小绿豆的茎已经长到7—8厘米高了。叶子太大了,无法覆盖没有在叶子下生长的茎芽所需的所有光线。多可惜啊,又厚又大的叶子边上长出了很多毛发,变得不那么可爱了。我摸了几片毛茸茸的大叶子。它们是如此柔软。我用手轻轻捏了捏,叶子就碎了。几只小昆虫在树叶周围飞来飞去,在繁茂的花蕾间飞来飞去,好像在寻找什么重要的东西,又好像在玩耍。这些绿豆真可爱!

成长日记 篇2

我们的教室,被分割成一个一个的小格子。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否也是这样,被无数的街道、马路分割着,承载着渺小的我们。

窝在角落里翻着物理书:一切物质的传播都需要介质。

所以我们才会看到如此多的人和事,听到铃声永远不停地叫着。那又是什么介质才能让我们看清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呢?

阳光总是以这样的角度透进教室,发出光白色的神晕。

那些光芒将我们这些平凡的男生女生,照耀成将来的传奇。

朱德庸先生说过:世界,就在窗户的外面。所以我总是不停地向往着有云飘过,有鸟飞过的无法预知的窗外。

我还记得在这里上的第一堂课。头顶的阳光大片大片地盖下来,巨大的热浪从几十亿光年外的远方袭来。这堂课就是军训。

一步,两步,三步;一秒,两秒,三秒。时间以一种奇怪的方式静止着,只有头顶的汗珠不知疲倦地沁出,一颗,两颗,三颗……早已麻木了神经,只有因剧烈运动而产生的乳酸以疼痛的方式表现在皮肤上。其实已经有很多次跌倒,很多次想要放弃,但还是一次次地站了起来。脑海一片空白,黑暗中不知是谁打开了录音机,“别放弃,别放弃……”一遍一遍地播放着。

很长时间后的今天,我才发现:我们只有一个一个地战胜挫折与失败,才会收获汗水与掌声。就好像我们只有打败所有的怪兽,才会知道它们身后的宝箱里,藏着我们怎样的青春。

我始终不认为我们的青春只有枯燥的数字,就像艺术节所表达的那样,它更多时候是我们展现青春发着光似的魅力的舞台。青春像花一样肆意开放,缠绕在每一个角落,发着光。

还有那些我们建立起来的珍贵的友情和羁绊,就像耳边传来的.音乐般悦耳。那些情感贯穿我们的生命,炽热地浇注在心房上,烧出每个人的名字。

我站在骄阳下,影子被拉长成一条线。忽然发现,这些我们所构建的美好情感,每个人的联系和珍贵的羁绊,再加上些对窗外,对梦想的向往与执着,从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所存在的世界么?

只要拥有青春的冲动,我们就不再渺小。

60岁的老人让16岁的我明白了。

那些光芒将我们这些平凡的男生女生,照耀成将来的传奇。

远方不远。

成长日记 篇3

大多数女性,比男性更爱皮相,更容易被好看的事物吸引。古来评价女性美丑的的多不胜数,容貌体态,气质印象,多得研究不来。也有很多评论女子各种爱美心态和行为的文章,说得好听的不外乎“女为悦己者容”(尽管现在这一说法有了截然不同的解释,并获得不少支持者),不好听的本人不作讨论。有研究学者,把女性爱美的天性归结于远古人类时期,女性所负责的社会任务(诸如采摘果实、采集花草掩饰洞穴之类)遗留下来的影响。不可否认,这种说法十分新奇并且似乎还很有道理。暂且撇开这些理论,现代的女性从小就被灌输性别意识十分明显的“女性”教育,对当今社会女性群体性格的塑造是要负很大责任的,甚至有人直呼现代学校“女式”教育“不适于男性发展与成长”,网上曾因此掀起一番又一番的争论浪潮。那是他话了。无论如何,漂亮的女孩子一波又一波地站起来,就像没有止尽的潮水、没有谢幕的春天的菜园子、应势而生的四季气节一样,来得那么自然那么丰富。而女孩子对于美丽对于物质的无尽的暧昧喜欢,就本人来看,实在是个奇妙而繁荣的积累过程。

我小时侯是个性格很“出人意料”的小孩。总做些出人意料的事,说些跌人眼眉的话。据众人回忆,某小孩三岁时,冬天,一家人围着火炉烤火。我坐在母亲膝盖上,火炉里柴火噼啪有声,一家人都在享受安静暖和的时刻。母亲膝盖上的小号孩子突然爆出一句:眉毛一画着,嘴唇一涂着,脸擦得白白的,跟个妖精一样。这话是对着我那刚进门的三妈说的,就是我叔叔刚过门的媳妇。话说当时那真是语惊四座啊。不知该小孩何时酝酿了这样丰富的词汇,还敢这么肆无忌惮地评说长辈,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人家新媳妇爱漂亮讲时髦,早起打扮打扮那是很自然的事。不想这个小姑娘这么好管闲事儿。据说,我第二天中午午睡醒来,还记着这事儿,嘴里还嘟囔着:勒个鬼样子。不用说,我三妈到现在还牢牢记着这档子事儿。到今天还时不时拿来说:小时候也见得个灵活见怜的孩子,怎么现在变得这么木头了。那语气,真不知满含的是嘲讽还是些什么。然而,当时年方三岁的我绝对没想到再过两年,我为这个话题,过早地放了话,诚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继续回忆。那是个晨风料峭的春天,天蒙蒙亮,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小棉衣”猫腰潜入刚从浙江回来的小姨房间,往口袋里抓了一堆瓶子管子五秒钟逃也似的钻出门去,东找找西望望,终于找到个好去处——将小身体藏在老式房子门口的一个石墩儿后面,心想:现在没人看得见了吧。实际上,院子门口的地儿,四面八方都瞧得见。不管啦,口红,我认得,唇上抹,脸上也能抹;白白的乳膏,什么?不管,手指一转,脸上来点儿,额头上来点,下巴上也来点儿……涂得不亦乐乎不知人间天上的时候,吱呀,半掩的院门开了,不知道最先看见我的是谁,反正,不一会儿,全家都出动了……免费的猴戏,不看白不看,看了……还想看。尽管后来有人安慰地说,没事,抹得像模像样的呢。其实后来,被人一讲这事,我死的心都有。我到现在还模糊记得当时的害怕和不知所措,不骗你,真的记得。

一、口红篇

我初中和两个表姐去了离家较远的乡镇读书,十二三岁的年纪,突然脱离了长辈的管束,也有了支配自己生活费和零花钱的权利,恰逢自我意识和特殊心理日渐苏醒,爱美的心,就像春雨后出巢的布谷鸟……日夜叫嚣。于是,晚饭后周末里,各处精品店去逛。各种可有可无的女生小用具,半实用办花哨的小用具,大到房饰衣饰,小到精致零钱罐亮片挫甲刀,甚至一张印花的缎带提手的礼品袋……都无时无刻不让小女生们惊叹又叹息,造物者何其巧匠精心!然而,最引人瞩目的,女孩子们,你们十四五岁的时候,到了饰品店里想看又不敢看、想买又不敢买、一旦买了便恨不得万分之一秒钟飞回家反锁起门来,试了一遍又一遍的东西——是什么?对了,唇膏。俗称口红。对女生来说,这种神秘和成熟的象征,简直就是自己小饰品世界里的“女神”。它既能让双唇水润晶亮,又能一下子拥有厚重质感和哑光的神秘;既能粉嫩水红凸显可爱,又能靓丽橙桔张扬个性,简直是强装成熟标榜自己再好不过的东西了。这种自古就流行得不行的智慧产物,在今天连很多男性都青睐不已。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一管质地纯正色泽合适的唇膏,对于女孩子而言,无疑是平实无华的衣襟上的一枚矿石胸针,乱迹涂鸦里的一幅名品,名贵的烟酒堆里一袋正宗的碧螺春……或许不是最华贵起眼的,但起码,本质里,是自己最奢华最张扬的'一抹色调。

有篇通讯说,根据数据显示,美国每当经济出现危机或明显下滑时,汽车、房地产、日用品各个产业卖场业绩都在下降的时候,只有一种东西的市场,一如既往地持续并呈现跳跃性地增长发展,那就是——口红。原来当经济收入明显下滑,相对于在昂贵的衣服和房产代步等大宗生活消费面前,女性更倾向于买一条经济实用的口红来犒劳自己。瞧,口红背弃原来是时空和地域,所有女性都不愿抛弃的朋友。再素颜至上的女性,再不重视化妆仪表的女性,包包里、柜子头,一条唇膏,总是有的。

对于wear,口红无疑还是一样压箱底的东西。有部叫《黑色唱片》的小说,一本诗一样让人分不清观念和时代的小说,字里行间满是华丽而坦然的纵情声色,其实只为寻找停止纵情的理由和归宿。女主人公叶小歌见心仪的男性朋友之前,迅速地给自己换了个妆容,画了十分夸张的眼睛,唇膏用了四种颜色。方觉出了门去是个穿戴妥帖的自己。奥黛丽·赫本在经典剧目《蒂芙尼的晚餐》里,出租车上预感悲剧消息来临之前,她有句台词这样说:等我一下,女人擦好唇膏之前可不能听坏消息。是了,在很多女性身上,这两撇颜色是支撑她们不够强大的气场和自信的良好助手,它会帮你整个面容和自信撑得更加牢固,当然了,前提是适合你。

二、高跟鞋

哒哒哒,嗒嗒嗒。那是跟打地的声音,一种对少年女孩来说,让她们情愿屏息去听去遐想的声音。很多女孩子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趁人不备,悄悄露出自己肉肉的小脚,伸进一双不属于你的、充满诱惑和刺激的岿然冷静的弧度里去,然后,哒哒哒、嗒嗒嗒地,费力地像刚长出鸡冠的小公鸡,憋足了气傲气十足地在房里踱步转圈,要么心满意足暂时回到又丑又小的球鞋或拼色布鞋里去,等待下一次兴起的尝试;要么直到鞋子的主人发现,得来一顿嫌弃的责备或者不置可否的善意的笑。她们只是不理解,小女孩对成熟和成年女子的歆羡,那是一种无法说清楚的渴望,因为羡慕得太厉害。而这种羡慕,多半因为陌生,因为遥远。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往家里“提”过皮鞋,很漂亮的棕色,浅口高跟。我母亲一看:哪里来的鞋子哦!我说:从大伯母家门口提来的,大伯母洗了晒的。我母亲吓了一跳,连忙说:赶紧送回去,不然人家要把你当小偷的!我读低年级的时候,我母亲还在我的一堆棉衣下面翻出来一双她往冬丢的皮鞋,当然,是高跟。话说,半大的时候,我没少偷穿我妈的鞋子,那种强烈而不可言语的冲动,大概就是小女孩渴望成长的象征了。

中学时去同学家里,看到过一幅翻印的油画。画上一个夏日午后,两个金发碧眼、有着厚实小肚腩和圆鼓鼓苹果脸的“小裙子”反锁了门,在试穿一地的大人皮鞋,各式散乱的高跟鞋,与两与个小女孩红彤彤的紧张刺激的表情相应成彰。觉得很喜欢,一下子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小时候,实在是温馨。当时我一门心思十分激动:艺术果然是没有国界的啊。

三、美容抗皱化妆品

脂粉,脂粉,有脂更有粉。古代的女性,包括近代流行的浓妆重抹,女性的脸蛋其实是个颜色很丰富的调色盘,你绝对见到过很多。幸而,对于浓墨重彩现代审美兴趣不大。相较之下,发达国家更为倾向自然健康的肤色,因为那代表有经济能力和时间度假;只有在发展中国家,才以白为美。对于东西方审美的差异,自然也还有其他解释。我中学大概是太闲的缘故,我总有时间更有兴趣,每天乐呵呵地摆弄自己的脸。高中语文学的文言文里说,古时候的河水都被女孩子脂粉重重的洗脸水泼得浮起一层油脂。这我完全相信,因为我初中时一天洗四个脸是常态,洗完脸就擦厚厚的霜,过几个小时再洗,用舒服佳或者沐浴露洗,洗完再擦霜,温水都是浮起一层腻腻的香味,我的脸盆还被怀疑过是洗碗的盆。更何况古代那些整天绣花描眉的生活单调的女孩子,因此对于文言文里古代女子生活情景的记述,我深信不疑。偶尔用铅笔代替眉笔画眉毛被表姐发现,那绝对拉不下面子是死不承认的。翻杂志看到小贴士说把芹菜和根两碗水煮成一碗水,拿来擦脸,紧肤去皱,于是屁颠屁颠地去煮,表姐问我忙啥呢,我冷静地答:预防皱纹呢。多大个人,当时竟然真的十分担心皱纹。意外的是,效果还真有,并且还很不错,在此值得推荐推荐——擦了几次,脸上皮肤紧致得像糊了一层浆糊似的,瞬间感觉到皮层的活力。报纸上又看到红薯有助于肌肤活力去皱抗斑点,于是突发奇想地,用肥皂洗了三遍手,红薯切成块,稍稍一风干,浸在芝麻香油里,装在洗干净的“盖中盖”钙片盒里,用力拧紧,直到拧到手背青筋毕现再不能拧进丝毫,然后里三层外三层用地塑料袋包起来。接下来数着日子等,一天一天忍住打开看的欲望,等到半个月之后,满怀欣喜地打开来,发现芝麻油香味依旧,没有变质,没有异味。又怕芝麻油黑皮肤,在脸上先擦一层牛奶,然后夹起红薯块贴在脸上从下往上拖、从上往下拖,拖啊拖,也没见明显效果,于是丢下,转攻下一个美容“妙方”。

十四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见流星,本来并不相信那些粉红色的说法,但是一看到,竟然就立刻被那瞬间涌起的天真而虔诚的想法感动了自己。黑黢黢的树林,在森森的夜色里看到的那一刹,我甚至来不及推一推身边的伙伴,压下激动的心情,兀自闭眼十分认真地许愿:第一,让我父母我弟弟永远健康。第二,让我以后长大想做什么工作就能做什么工作,作家也好记者也好。第三,让我从十五岁开始,瘦一点,再瘦一点,越变越漂亮。看到这里,你不是笑掉大牙就是对这个小姑娘印象一下子跌到谷底了吧。老实说,无可厚非,我觉得那时的自己,怎么就那么有心情臭美,真是无知又可爱。

后来慢慢长大,开始用各种牌子的东西,杂牌、国货、妮维雅倩碧薇姿,等等,花样和款式数不胜数。很多化妆品就连瓶子甚至装瓶子的纸盒都做得那么精致,让人爱不释手。更何况,增白有各种乳膏面膜,祛斑产品五花八门;阴影高光仔细打,再平坦的鼻子也立刻变得高挺,素颜睫毛不够长也有生长液来补,毛孔被折磨得粗细不匀也有紧缩水来拍,近年连瞳孔都流行换色,更不用说实惠的完美芦荟胶、氨基酸洗颜泥、维生素E胶囊……无穷无尽的东西,无穷无尽的欲望。

大学第一年军训都被晒得乌漆麻黑的时候,只觉生活单调而满足,也有女孩子整天问:哎那个睫毛膏是一擦上去睫毛就长长了还是那个东西的长度啊!哎那个去死皮膏是真的能去掉死皮还是东西自己里面的成分啊……诸如此类的问题,当时心里真是叹息不已。尤其是过了两年,当初问这些问题的女生,在主持几场社团的歌舞活动后,以及大学校园到处莺歌燕舞脂粉飘香的“催人奋进”下,已然成长为一名穿着入时妆容精致的时髦大学生,不禁感叹,这个社会,永远会教予你最感兴趣的东西。现代的女性,尤其是都市女性,基本上活在两张面孔之下——早上出门一张,晚上回家一张,不带妆容不出门,其中部分原因,暂且也可以说作是生存需要。有个笑话这样说:一女在街头算命,算命先生问:算甚?女答:姻缘。先生端详半晌,问:你想听准的还说不准的?女答:当然是准的。先生衣袖一挥:那就回去把脸洗干净了再来!化妆化得命都看不出来,这是有些戏谑了。

四、衣饰篇

我小的时候,母亲在浙江金华近郊一家私人服装厂上班,因为这层原因,自小我的衣鞋比同龄人稍多。每到节假日,总有来自外省的漂亮衣鞋回来。我母亲尽管不常在我身边,但她像所有的母亲一样,极力想给予自己的女儿自己能给的所有。尤其是过年,我最深刻的印象,一年一度,总是在满床摊开的新衣里挑选着开始新年的。这让我从小自诩,比别人对颜色和衣饰多那么一分品味和敏感。我小时不听话,母亲总板了脸说:再不听话,再不听话,端午不给你买衣服了。那我保证立马吓死了一秒钟乖乖听话。中学时不愿意下苦功夫念书,母亲就带我上街,一次大包小包衣裙鞋子买个够,辛辛苦苦回到家才长叹一口气:这下子心满意足好好读书了咯!我也曾下定决心好好念书,有一次拿了剪刀,把喜欢的衣服都找出来,决心把最喜欢的部分——腰带啊蕾丝边啊围巾啊全数剪掉,幸好被我外婆坚持抵制住了,否则我很长时间会后悔了——学习总是两天打渔三天晒网,尽管努力追赶,无论中考高考也并不见多大成效。除开英语和语文囫囵吞枣保留了些趣味和兴致。如果连衣服也没了,那得多伤心。

小时走在街上,我随意多看了一眼,母亲马上会意地说:你长大了穿这样的衣服,肯定很好看。其实我在想,我以后长大赚钱了要买两件这样的衣服,一件大,一件小,一件我穿,一件我妈穿。这算是母亲对我小时候虚荣的印象,我却说不清那些记忆现在是什么感觉。母亲因为皮肤炎症和各种小病状,吃各种药打各种激素针,腰部发福身材已经不算好看,对于母亲的身材和年轻的相貌,我只能在幼时零碎的记忆和偶尔找到的黑白相片里探寻一二。在母亲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位女性为下一代的付出和改变,一点一点,一年一年。或许幸好我生长在平凡的家庭,没有过多条件去掌控实则被物质改变和侵蚀。这样才更顺利地看到家庭里平凡的变化,变化里各自的人生过程,也获得平凡的成长。

大学即将毕业时,我实习在一所乡村小学当代课老师。几个月的乡村女教师生活,让我对美容对流行已经没有多大概念,经常萦绕我的,是孩子们单纯朴素的笑脸和可爱质朴的言行。在这里我总是想起乔叶,一位《读者》的签约女作家,在基层教育岗位沉淀,不放弃自己的爱好与情感价值信念,并作出坚持和努力,尔后终于发掘自己的亮点和价值。与我的现状不谋而合地相似。我慢慢在想,自己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或许这个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想清楚,但是这个平静而略带挣扎的过程,应该会赋予我将来感谢这段时光的理由。或许,有些年纪,朴实的心情和环境,会让一个人更明白自己的实力,也更接近自己的内心。

再想起来,八岁的时候,还理直气壮地对人说:我到了十三岁的时候就要去死掉。因为十三岁肯定是我最漂亮的时候,我要去死掉,然后重新投胎!在八岁的年龄里,大概觉得十三岁就是能想到的一生最漂亮的时候了。那时候,觉得美丽和洋娃娃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丝毫不知道还有前途、未来这样好的东西。我也多么希望,那时候有人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看着我的眼睛说:嘿,小姑娘,比可爱脸蛋比漂亮衣服好的东西多了去了,好好地学习吧。可惜,没有那样一个人。所有人现在的憧憬,都是建立在永不能重来一次的过去的墓碑上的。至于我为什么要把这些糗事都回忆起来,是因为所有的丑事,都是要被披露被坦诚才具备最起码的意义的,在还算年轻的时候,为了以后不再被嘲笑,所幸伟大点,说出来一次给人笑个够。

成长日记 篇4

20xx年X月X日 星期X 晴

今天放学回家,我拿了一点黄豆,放进小碗里,倒了点凉水进去。你们知道我是干什么吗?对,我是要泡黄豆呢!爸爸告诉我,要几个小时后,黄豆才会有变化。我便密切监视着着黄豆的一举一动,好像生怕它跑掉似的.。刚过一个小时,我就迫不及待地前去侦查,谁知,它竟然如此沉得住气,来个按兵不动。我不由焦急起来,心里暗暗说:“小黄豆,你快点变化呀,别让我不耐烦了!”可小黄豆不为所动,好像跟我闹脾气,依然我行我素。过了三个多钟头,谢天谢地,小黄豆终于心软了,有了一点儿细微的变化,一粒粒的颜色变淡了。“你总算中了我的招了”我有一丝的窃喜。

成长日记 篇5

在欧洲的一个农场里住着许多的动物,比如说有金灿灿的小鸡,有黑一块白一块的奶牛,还有勤劳的小蜜蜂等等。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慢慢的春天悄悄地向动物们走来,农场里百花齐放,所有的花朵都换上了新的小舞裙,就连小草也忍不住钻出了嫩芽,蝴蝶们开始在花建的舞台上翩翩起舞,那蜜蜂也被芬芳的花朵给吸引,久久不愿离去。

正在这生机勃勃的季节里,农场里终于迎来了第一批猪宝宝,猪圈里的猪妈妈生了十一只小宝宝!这十一只里面有十只小猪是非常健康的,刚生下来就会走路,只有最后一只不会走路十分虚弱,一生下来就没精打采的,别的小猪正在玩耍时,它却在呼呼大睡,这几天它的活动时间加起来都没有超过一个小时。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猪的食欲变得越来越差,从刚生下来的50斤变成了30斤了。这可把农场主给急坏了,他心里想:这可怎么办呢?这小猪身体怎么这么弱啊!要是这样下去我不亏本才怪!突然,农场主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自言自语地说:“这样一定行,我把它杀了不就行了吗?明天晚上我就把它给杀了。”这句话正好被正在散步的鸭妈妈给听见了,它心想:我一定要去告诉小猪,不能让它白白死去。

到了第二天早上,鸭妈妈就急急忙忙地跑到了猪圈里,小猪看见了鸭妈妈便问:“鸭妈妈,你怎么了,怎么跑到脏兮兮的猪圈里来了?”鸭妈妈急忙对它说:“小猪,你快点躲起来吧!就在今天晚上,农场主就会杀你了。”小猪听了很伤心,自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哭起来。

时间流水般地过去了,这时已经快傍晚了,正是太阳公公下班、月亮姑娘上班的时候。这时天空中开始下起了毛毛细雨,小猪这才意识到自己就快要被农场主给杀掉了,便哭得更厉害了,眼泪像流水般哗啦啦地落下,哭声能和雷鸣一争高低了。突然,农场主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手上还拿着几把钢刀。只见他右手拿着一把刀,在坚固的石头上上一下,下一下地磨起刀来。刀擦在石头上发出了“咔嚓咔嚓”的声音,不一会儿,一把粗糙的旧刀就被磨成了锋利的宝刀。小猪看见了心想:要是我能做鸡、鸭、牛、羊、鱼等动物那有多么的好呀!就算让我做一棵一动不动的大树我也愿意,只要不是一只瘦弱的猪什么都行,做猪多不好啊!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其他什么也不会,不能像鸟儿那样自由飞翔,不能像鱼儿那样自在遨游,不能像天鹅那样漂亮,而且到最后还会被人类杀掉。过了一会儿,农主的几把刀都磨好了,他向小猪走来,小猪看见了那几把明亮的刀,哭声更大了。农主刚刚把小猪提起来,这时农主的女儿连忙跑过来阻止了主人。她对农主说:“爸爸你为什么要杀掉小猪,这只猪不是好好的吗?”农主听了,便说:“这只小猪一生下来身体就特差,身上根本就不长肉,要是留下它,我们不但不能赚钱,还会赔钱进去呢!”女儿没等他把话说完便说:“我这么孤单,就让它做我的朋友,爸爸你看行吗?”农主看着女儿恳切的目光,便二话没说答应了女儿。

从此,小猪便有了新主人。新主人又给小猪起了个名字叫威尔勃。每天早上女儿就会带着威尔勃到公园散步,每天还会给威尔勃准备三顿丰富的食物。比如说:比萨饼、胡萝卜、米饭、意大利面条、法式红酒……有时小主人还会给威尔勃穿上漂亮新颖的衣服。

威尔勃在农场里散步时,经常有很多的动物都嫉妒它现在的生活而开始讨厌它了。有一天,威尔勃在回去的路上碰到了一只狗,那只狗觉得威尔勃的生活太好了,二话不说就向威尔勃咬去,这时,小女孩正好经过便把狗赶出了农场。还有一次,它在吃饭时,有一群老鼠在和它抢食物,威尔勃几次抓老鼠都没抓到,却引得老鼠哈哈大笑。正在这时小女孩跑过来用拍子把老鼠打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女孩也要上去上学了,威尔勃也不再有小主人的关照了,不再有那么丰富的食物吃了,不再有那么漂亮的衣服穿了。因此,威尔勃开始感觉有些孤单了。

过了几天,威尔勃开始了它的寻友之旅。它先到池塘边,看到了鸭妈妈正带着它的孩子们散步,于是它便问它们:“你们能做我的朋友吗?”鸭妈妈听了笑眯眯地回答:“我怎么能做你的朋友呢?你一整天就只会吃,又不会游泳,又不爱做运动,我怕你和我们一起下水就会淹死。再说,你这一身的肉,怎么和我们一起散步呢!我看你走不了两三里就要坐下来休息,你还是去找别的小动物吧!”说完便离开了。

它又去了马厩,看见马伯伯正在吃草,便问:“马伯伯你能做我的朋友吗?”马伯伯听了,回答说:“我做你的朋友?笑话!哪有马和猪做朋友的,再说你这小短腿怎么跑起来呀!要是夏天,你像我这样跑的.话,你一定会中暑的。再看你这食量,每天吃几十斤的粮食,吃完后你不是更追不上我了!”说完马伯伯又低下头津津有味地吃起饭来。

它又去湖边,看见了几只白天鹅正在湖边玩耍,它问:“美丽的天鹅,你能做我的朋友吗?”天鹅听了,哈哈大笑,它说:“你和我们做朋友吗?那怎么可能,你们猪都不爱干净,脸一天到晚都是黑的,像被墨汁喷了一样,你们还喜欢在泥巴地里打滚,吃的东西都是人吃剩的,你怎么配和我们做朋友!”说完便又开始玩耍起来。

它又到了一棵大树下,看见一只小鸟正在树上唱歌,它问:“小鸟,你能和我做朋友吗?”小鸟听了,回答说:“你这头猪怎么和我们做朋友,你会飞吗?再说你又没翅膀怎么和我们到空中玩耍。即使你有翅膀也飞不起来,因为你太重了。好了,不和你说了,今晚我们还要表演呢!再见。”说完便开始了高声歌唱。

威尔勃感到非常伤心,跑到了一间屋子里偷偷地哭了起来。就在着这时,一个细小的声音传到了它的耳朵里,原来是一只小蜘蛛,蜘蛛说:“威尔勃,我想和你做朋友,我叫夏洛特,是一只人人讨厌的蜘蛛。”威尔勃非常高兴,因为自己终于找到了朋友,于是它们成了好朋友,每天都在一起玩耍。

两个好朋友还经常互相帮助。有一次夏洛特被几只小老鼠打了,威尔勃便找到了小老鼠用前腿踢了几下,几只老鼠立刻躺在了地上。有一次几只蚊子在咬威尔勃,夏洛特看见了,连忙织了一张网把蚊子们团团围住了。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早上威尔勃听一只动物说:春天出生的猪都活不过冬天,因为春天出生的猪成长了一年后就会长得很肥很壮,这样一来,到了冬天人们就会杀猪来庆贺圣诞节的来临。眼看着冬天马上就要来到了,威尔勃便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好朋友夏洛特,夏洛特听了便安慰它说:“你别急,不是没有办法,只是我们还没有想到。”威尔勃担心地说:“再过几个星期就要到圣诞节了,你说我能不着急嘛,那可是我的死期啊!”夏洛特说:“要不你去减肥,你看行吗?到时候你瘦了,主人就不会杀你了。”威尔勃听了,说:“行,只要能活命。”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威尔勃每天都要在夏洛特的监督下围着农场跑五圈,饭量也减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威尔勃终于减肥成功,保住了自己的命,没有被农主杀掉。

从此,威尔勃和夏洛特过上了快乐、幸福、自由自在的生活。

成长日记 篇6

我在华农走过了人生的三年,走过了心情的四季,也走过了华农的春天到冬天。

春天———一个人走走

我是一个喜欢独自安安静静走路的人,辽阔的华农恰好成全了我这小小的梦想。春天,绿意盎然,空气娇嫩得仿佛可以拧出水滴,最适合一个人走走,悄悄地享受这所老校的新鲜气息。于是,很多明媚的早晨,一个人走在华山静谧的校道上,看着走过的卖菜的人,晨练的人,发现生活原来可以平静得像水一样,了无声息地流过。某个安静的午后,从自习室逃出来,在安静的教四广场来来回回。一个人在阳光明媚的校园,抬起头眯着眼,看闪闪烁烁的阳光。广场上的滑板少年,很蓝的天,安静的校园,感觉时间好像停止了。

我想,只有在华农,我才可以享受如此宁静和安谧,才可以如此诗意栖居。

夏天———阳光的味道

炎热的天气,每次下课总会和一群群抱着篮球的男生擦身而过,会让你觉得这所百年老校其实很年轻。

久违了一个季节的阳光,把所有的衣服、被子、枕头都搬出去晒一晒,看着阳台上五颜六色的衣服,心情也变得明朗起来。我有种冲动,找一个大大的夹子,把自己夹起来晒一晒,把所有的烦恼都蒸发掉。华农的阳光很充足,有阳光的日子都可以看到宿舍楼阳台上都晒满了被子。一到晚上被子就会带上阳光的味道,一种我喜欢的味道。那时我会感到快乐,我的快乐是如此的单纯,只需要一点点阳光的味道。

或许只有在华农,夏天的阳光才会如此干净,没有了炙人的热浪,也没有躁人的喧嚣。

秋天———精致的感动

秋天,带着离别的气息,但也是个适合聚会的时节。

宿舍楼下的草坪每天都有人在聚会,那些点在桶里的灯,淡得有点幻的光,温暖的感觉。看到几十个人围成圈或笑或唱,热热闹闹的感觉,有时看着自己也觉得开心。我在阳台洗衣服时,经常会有意无意地往下看,看那些稚气的.脸扬起,发光。

那天,我听到他们在唱《朋友》,有点走调,感觉却很温馨。我在楼上安安静静地笑。某一天,我也要和我的朋友一起在秋天,在温暖的灯光中,在秋风的旁边唱《朋友》。低头感动的瞬间,发现在华农连感动也可以很精致。

精致的不仅仅是华农那一树树红透的紫薇,也不仅仅是试验田里开始泛黄的稻浪,更是每个华农人的心情。

冬天———等待路过的心情

我在等待,等待寒流,等待北风,等待这个没有雪的南国冬天。

喜欢冬天,喜欢华农的冬天,温度、风力、心情都刚刚好,适合自习。

在阳台上背英语单词,一串一串,有种充实淡然的感觉。或在自习室裹着厚厚的大衣,把脸缩进衣领里,用戴着手套的笨笨的双手翻厚厚的大部头,一页一页,好像永远都翻不完。偶尔看看窗外,冬天淡淡的阳光一下子把心情点亮。

温暖了一个月的阳光以及迟迟不肯到来的冬天,这个冬天还有多久才到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地想去自习室了。

冬天也许不会真正来到华农,因为那些紫荆花还在肆意地开着,我的可爱的同学们始终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呢!

成长日记 篇7

校园东院的体育馆旁边有几株稀疏的无花果树。初春的青岛凉风料峭,细雨霏霏,无花果树孕育了一冬的能量,有芽儿苞在枝头悄悄地探望。无论在哪儿,只要看见无花果,我就像离家的人望见久违的老乡,有一股亲切之感涤荡胸间。无花果是我的至爱,不仅因为它的果实香甜润口、它的独特气质为我敬仰,更因为它含蕴着无限的爱。在我的心田,我对它有一份独特的情。

我那贫穷但温馨的童年与无花果的清香一起在心间珍藏。当年,父亲奔波工作远离家乡,母亲带着我和妹妹,边种田边给人裁做衣裳。午夜,常被缝纫机有节奏的转动声而吵醒,睁开眼,昏黄的泡子灯下,母亲微弯的身影在土墙上拉得好高好长。那时的庄稼不怎么生长,父亲可怜的工资也不足以养活四口之家,母亲用给人做衣服的钱给我和妹妹买红薯和粗粮。后来母亲从遥远的姥姥家带回一株石榴树和一株无花果树,栽在门口的鸡窝旁,从此我和妹妹得空就搬着小板凳坐在树旁,等待它们开花成长。一年后,石榴树开了无数鲜艳的花,我们高兴得数了一遍又一遍;而无花果树却悄无声息,没有花,只一味地生长。秋天到了,石榴树只懒懒地结了一个大石榴,仔细再看无花果树上,枝桠间藏满了无数熟透的小果子。我和妹妹争着攀上低矮的树干,摘下来贪婪地放进嘴里,母亲只在一旁亲切地看着我们,舍不得吃上一口。叶子落尽了,母亲把所有的无花果都摘下来放在毛罐子里,等我们馋了或是病了就拿出来,成了当时难得的美味。但是母亲从来没有尝过一个,问她时,她只说:“娘不爱吃,留着给你俩解馋。”无花果成了我们一家甜美的盼望。

几次搬家后,我们终于住进了向往已久的`楼房,我和妹妹长大了,可是再也吃不上家乡的无花果了。我刚参加工作时,三班倒的日子直倒得我日夜不分、头晕脑胀。下午醒来,一眼瞧见床头满满的一小盆儿无花果,又大又鲜。我贪婪地吞下肚,跟猪八戒吞人参果一个动作。妈听到了动静,走进来说:“看你馋的,慢点吃,没人抢。”我吃完了才想起来问妈是从哪儿弄的。妹妹闯进来说:“还问哪!妈骑车去农村赶集了,跑了多远才给你买到的,我们一个都没吃,光给你留着呢,上了班就那么特殊吗?”听着听着,我的泪唰地一下就流下来了,只叫了声:“妈……”。

考研的日子是我有生以来最难忘的。抛开了一切家务,丢开了所有的亲戚朋友,我埋在书海题山,也累苦了母亲。她把所有的负担都揽在自己身上,不让任何事来分我的心。当录取通知书摆在面前,妈的泪晶莹闪亮。我说:“妈,您是和我一起考研的。”妈抹去泪,打开冰箱,拿出两个凉凉的无花果放在我面前,说:“给你放了好几天了,上了研究生以后就跟这个一样不炫耀不浮躁,咱到哪儿都踏踏实实地”。我把这句话写在了心上。

此刻,站在校园里,面对默默生长着的无花果,面对起伏错落的群山,面对碧波无垠的大海,我只有一个愿望,毕业时,带着父母来看看美丽的校园,感受青大美丽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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